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嫁出去的妇女土地耕种权是否该撤销

嫁出去的妇女土地耕种权是否该撤销 本人,女,25岁,户籍:山东德州市腰站镇。2007年嫁至天津市,因天津落户口要求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岁,所以本人户口仍在山东。
  今天回家探亲时听说本人土地已撤销,说嫁出去的妇女土地都撤销,现请咨询我是农业户口为什么没有土地权?有没有地方法规定嫁出去的妇女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吗?不是说户口在哪土地就在哪吗(村里说户口落不下是天津的问题)?难道我今后的十年就真的没有地耕种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魏志明(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1-04-09 19: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