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父亲退休后06年买了一处砖瓦结构房屋大筒,09年12月因拆迁卖主媳妇起诉。11年法院判我们败诉。
我父亲退休后06年买了一处砖瓦结构房屋大筒,09年12月因拆迁卖主媳妇起诉。11年法院判我们败诉。 我父亲原是农村户口,后因工作转正,户口迁走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退休后户籍返回原籍,但未安排住房,06年就在本村购买三间砖瓦结构房屋大筒,当时交易卖主及他父亲一起来的。签下合同6万当时给清,但因为房本没下来所以没办法过户,此时我们手里有村里开的批文,没有建房许可证卖主说丢失了。07年花了8万元装修并入住。09年11月份房本下来了我们就找卖主过户,但他拒绝签字,并于12月份他媳妇将我们告上法庭说不知道卖房,商品粮不允许买房。当时由于要平改房价远远高于当时的6万,我们是108平,可以换205平,一平价值3200元。院内建筑物也给钱,一处平房可以换不到80万。原告说她曾多次要房我们不给,其实从来都没提过,她家距房屋很近。法官也说知道原告是因为要平改后悔了才要房的,但一直要我们调解,原告给我们20万,我们认为太少不同意。中间内部装修评估了一次估了4.8万。11年法庭判的我们败诉说是根据合同法52条的第5款,物权法的150条153条和新建房屋不允许买卖,10年内不办理过户手续,赔偿我们10.8万并让我们5日内搬离。我们觉的判的太不公了所以要向唐山中院提起上诉;有懂法的请指点指点我们为什么输,上诉赢的把握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在生活中(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4-09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