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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以对方失手伤人为由不作为;对故意毁坏财物的人也不作为

派出所以对方失手伤人为由不作为;对故意毁坏财物的人也不作为 我是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居民,在今年6月初因为与邻居有争吵,故被邻居当着晚上值班民警的面用木棍打到眼镜片也碎了、眼角膜出血、脸也肿了,还留下永久性疤痕。邻居故意失手打伤我后(在他所谓失手前一分钟他是看过来我这边后才所谓失手的),第一时间立即关我总电开关,还在当晚凌晨三点找他儿子的朋友当晚抢走我的机也有份到中山市南区环城竹秀园派出所做过笔录的人拆我门前两个监控,我亲眼看到他穿黑长衣长裤戴着鸭嘴帽的用木棍打我门前监控,我还几乎追到他,最后还是被他骑着自行车走了。第二晚凌晨十二点三十分,他又往我门口淋红油,我看到他侧面,他也往同一个方向骑自行车走了。我监控被打烂了,但对面房子的监控是看到两晚的全过程。我几乎隔日打电话去催南区竹秀园派出所进展了 ,到今天都一个月了,派出所的民警还没有所作为。没有对打到我破相的邻居治安拘留,也没有找到那晚抢我手机也到过派出所做过笔录的那个拆我监控淋我红油的人。难道派出所又以上次我家门口花被盗一样,有录像了也以找不到人为由就此结案。这可是拆监控淋红油的刑事毁坏呀。
    我脸上的伤痕变成永久疤痕,要求派出所跟进的民警再补拍照片,以及快点出一份司法验伤报告好让我到法庭起诉邻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及教唆他人刑事毁坏他人财物。结果派出所民警对我说法医验伤只是一次的,我达不到重找法医补拍照片的条件。还有民警偏私,竟说邻居是失手不是故意伤害不需要治安拘留。还跟邻居说我是精神有问题,不需要理会我。请问一个过四十岁不结婚的孤居老女人就是精神有问题吗?作为民警可以凭主观判断对方是失手而不是故意失手吗?当晚我与那个民警正面对面聊事,邻居冲起他房子取出木棍声称要拆我监控,说我监控看到他门口,结果取出木棍后发泄打自己门口的锌铁棚,我看不是破坏我财物,没有理会他,继续与民警聊事,他所谓故意失手前不到一分钟是看过来我这边,就所谓失手打中我,打完我后第一时间不用两分钟时间去关我总开关,怕我监控看到他故意失手的一幕。当晚半夜还教唆他儿子的朋友拆我门前两个监控的。整个过程当晚值班民警也在场,但民警却以说我精神有点问题,行政不作为,不对打我的邻居治安拘留,也不对淋我红油拆我监控的人进行治安拘留。还对邻居说我精神不正常,叫他们别理我。
    难道过四十岁不结婚孤居的人就是精神不正常吗?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呀?就算是精神不正常,遇到这种欺凌弱势人群的情况,派出所也应该有所作为吧?事情是绝对真实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wens……(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7-1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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