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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婚涉及的房屋财产分割纠纷

二婚涉及的房屋财产分割纠纷 我姥姥在二婚嫁给我姥爷后,我姥爷单位集资盖楼房,所以我姥姥跟姥爷共同担负了房子的房款,买了一套集资房。我姥姥当时嫁给我姥爷时有两个孩子都未成年,而我姥爷有四个孩子,一个孩子在30多岁就死了但留下了个孙女,不过刚出生就过继给了别人。另外两个孩子已经上大学,还有一个男孩只有九岁,所以是我奶奶帮着把那个九岁的男孩一块带大的,我奶奶也尽了妻子的抚养义务!后来我姥爷突发心梗去世,没有立遗嘱,他俩婚后的房子我姥姥一直住着,其中虽然与我姥爷的子女有继父母关系,但我姥爷的几个子女根本没付过任何的赡养费跟赡养义务。现在过去20年了,她们几个和那个过继给别人的孙女一起来争夺我姥姥的房屋财产权,我想问一下怎么样分配才能合情合理,没有尽过一点赡养责任也可以享受房屋财产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菲菲侠(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5-07-10 18: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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