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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打架事件

打架事件 在工地因工具发生口角,对方三十几岁男先骂又压倒我方近五十岁的女性在地,用脚踢使其全身软组织不同程度的挫伤,当时我方有报当地110,来了之后只记录了我方,直接包工头并没有指认凶手,后大老板到场之后把警察叫到一边,事情就这样杳无信息,第二天当我到工地时,老板把凶手支走,为维护其工期。现在想问一下:我方的误工费和陪护费{治疗费有谈好}找老板要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弱示群体(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4-0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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