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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

工伤 本人在国营企业上班,1997年1月因安全事故受伤,当时工厂的医院进行了救治,并报销费用。康复后因伤残原因变换岗位,公司承诺报销后续医疗上的费用。2005年5月本人退休,仍享受报销制度。2015年1月,公司因改制为民企,要求一次性了断,故组织同类伤残员工进行伤残鉴定,本人鉴定结果为伤残6级。现公司按照16个月工资一次性补助,通知领取10400元,计算依据为受伤前一年工资水平。
请问该赔付合理吗,是否我还应获得其它相关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per(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5-07-09 21: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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