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夫妻离婚小孩判给了乙方,但是户囗落在甲方,请问,甲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户口对于抚养权并没有影响。如果乙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甲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