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这样的情况,合同是6月25日签的,但是期限是7月1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