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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代收一部分现金款项,并写收据,没有给我财务章或收款章。

公司要我代收一部分现金款项,并写收据,没有给我财务章或收款章。 公司要我代收一部分现金款项,并写收据,没有给我财务章或收款章。我可以签本人名字么。怎么可以证明我把钱交给公司了呢。我不是财务人员。打印的收据签字有法律效力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erie(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5-07-09 14: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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