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张律师,我的情况是我是二婚,男方是第四次婚姻了,我的结婚不到半年男方经常以各种借口让我去起诉
您好,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