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进了一家公司打工,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最近有急事准备不做了
可以与公司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
除非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如克扣工资等),否则不能仅以没有按规定年限购买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获得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