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住宅和门市的维修基金不再一起,房屋维修想动用维修基金怎么办?
住宅和门市的维修基金不再一起,房屋维修想动用维修基金怎么办? 我家住长春市汽车厂,屋顶漏水,楼房多年失修,楼下防盗门全部损坏,还发生偷盗事件,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使用维修基金大修屋顶及楼道、楼门设施,提交物业签字后,物业以有的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拒绝维修,在居民努力下,物业向我们当地管委会提交后,管委会说必须实地考察我们房屋是否需要大修的条件,否则不能动用维修基金。物业在这一过程中,说我们这栋住宅门市房的维修基金和我们二楼以上住户的维修基金不在一起(可能当初单位房屋分房改造时留下的问题),如果要是维修,必须我们2楼以上的所有住户把一楼门市的维修基金代替交上。问题一:物业费和维修基金使用有直接关系么?问题二:管委会实地考察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解释做法合理么?问题三:2楼以上业主替一楼门市买单的做法合理么?如果一楼门市房不交维修基金,我们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chao……(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07-09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