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三十几岁的男从牢房出来不久,因工具发生口角,又爆打老年妇人

三十几岁的男从牢房出来不久,因工具发生口角,又爆打老年妇人 在工地上由于工具而发生口角,对方三十几岁的男性,先骂对先把我方近五十岁的女性压倒在地,用脚踢合使全身软组织不同程度的挫伤,当时我方有报当地110,可结果警方只对我方进行记录,老板为维护工期,支走凶手。请问老板应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弱示群体(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4-08 00: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唐海洋律师

重庆江北

章泽龙律师

重庆 沙坪坝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重庆律师
白艳霞律师 
重庆江北
已帮助 2930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已帮助 13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已帮助 8117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重庆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