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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外租后租户没有关洗衣机水龙头造成跑水,给房主和邻居及物业造成了损失

房屋外租后租户没有关洗衣机水龙头造成跑水,给房主和邻居及物业造成了损失 律师:您好!
   我的房子与2014年7月23日租与刘女士,为期一年(经中介签有合同),
在2015年6月14日我接到小区物业电话,告知房内跑水,可能造成电梯不能正常使用,邻居住户也可能进水。我随即与租户联系才知她已于几天前去深圳了,我当时在上海得知这种情况,当即告知物业先将进户阀门关闭,我这就返回扬州,并立即起身驾车回扬州,回来后进屋检查后发现是由于洗衣机进水水龙头没有关闭,洗衣机与水龙头连接的软管脱落,随即她同事将跑水情况告知与她。在回扬州路上时,租户要求她找同事先请开锁公司开门,我告知我已在回扬州的路上,但她执意先开锁看看跑水原因,我没想太多同意了,但是开锁公司没能将门锁打开,她的同事只好等我回到扬州再说,所以当时检查跑水原因时她的同事在场,检查后我们就忙着处理家中积水,一直忙到晚上七点。
   时至2015年6月27日 物业给我来电话说“经电梯公司检查,确认电梯挡门控制主板和门电机编码器损坏,需要维修费用5000--6000元左右”,要求与我见面面谈。接电话后我与租户联系一同前往面谈,后于6月28日上午与物业公司及电梯公司维修人员见面,先到13层(我房在8层)查看了电梯,看到上述电梯控制原件已被拆除不在现场 ,查看后电梯顶面有遇水痕迹,但是控制箱没有发现遇水痕迹。为此、我们提出几点异议,1、6月14日接到物业电话后,租户当时叫同事到现场看跑水情况时电梯还在使用,有保安和保洁人员上下电梯,再者电梯如损坏怎么由底层开到顶层?2、如若电梯真的是遇水损坏的话,也应该在有我方在场的情况下确定控制配件损坏方可拆除。3、物业(6月24日左右)准备确认电梯损坏时为什么不通知我方,从跑水当日到6月27日之间为什么没有联系我方,在此期间我们处理房内积水,搬运泡水地板时物业保洁和保安人员都见到了我们。
   物业公司对我们提出的异议逐一解答如下;1、电梯遇水后物业及维修人员为避免深度遇水造成更大损失,而将电梯开到顶层,(我方质疑既然电梯已坏为什么还能开到顶层?)他们接着说电梯你能开动,只是电梯门有问题,(我们质疑说,既然电梯门有问题?你们是怎么进电梯将电梯开到顶层的?保安及保洁员又事怎么乘此电梯上下楼的?),他们解释说他们是电梯维修人员用专用钥匙开的门,至于保洁、保安是不是乘此电梯上下楼不知道,应该是坐另一个电梯上下楼的。2、至于确认电梯损坏为什么没有通知你们,物业说没有确定电梯损坏与没坏之前不好打扰业主,只能确定电梯坏了才好联系业主。(为此我方质疑说你们不好打扰我们,那我怎么认可电梯控制元件损坏了?),物业说你们可以看拆下来的配件啊,(我们说看配件怎么能确认是因为跑水造成的配件损坏,再者所看的配件怎么能确定是这个电梯上的?),物业说但是现在电梯确实是坏了,你们说是不是跑水造成的啊?(我方问电梯维修人员电梯不遇水会不会坏啊?),答复是不遇水也会坏。3、物业说6月14日至6月27日之间没有联系我们是因为不知道我们已经回到扬州了。最后因租户本人不在,不能继续商议,我与物业人员商议由他们先和我的租户协商,能达成协议最好,不能达成协议的话我在从中调解,后来物业来电话说租户不和他们谈,说也不管这事,让我和租户先谈好了再说。
   另外7月6日上午物业打电话说我的邻居家里,由于我家跑水造成邻居家里地板受损,接电话后我及时与邻居联系,并告知说“我会马上联系我家租户尽快去你家看看后,在商谈后续事宜”,放下电话后我马上联系了租户讲述了此事,但是租户说她近期很忙抽空再说。7月7日中午我感觉应该尽快解决此事,又联系了租户约定晚上见面谈谈,晚上7点多我们双方还有她单位的几个老总在家见了面。我首先说明今晚见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和物业及邻居之间的事,希望租户和我能尽快与物业及邻居见个面,坐下来面对面的商谈把问题解决好了,结果租户和她单位的领导说“跑水不只是她的责任、物业也有责任,是因水压不稳造成的洗衣机软管脱落,,至于邻居的事让他们去找物业”为此、我说你们这样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出了问题应该积极面对,相互沟通、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可是他们却说“跑水都这么多天了为什么邻居早不说啊?物业你就别理他,物业愿怎么办就怎么办,还有说跑水你房主也有责任啊,跑水三方都有责任,为什么都是我们赔啊,我们赔了你房主的地板了,其余的我们不赔也不管了,退一步说那就把房主的损失和物业的损失及邻居的损失一起算,总后三家分担”。听了此话后我说“你们这个态度不对,跑水当时我人在上海马上回来了,家里地板你们是重铺了,可你们看看我的家具、屋内的门还有我家的音箱都由于被水泡了发生了变形,我们都没有说让你们陪,你们怎么好意思这么说啊?再说和物业邻居见面谈谈,沟通沟通、什么都是可以商量的吗,谁都不想出问题,但是出了问题应该积极面对,不敢面对问题、不解决问题就不对了。他们却说“我们不管!让物业和邻居去法院告去吧,以后别再烦我们了”,为此、我说“好!知道了你们的态度是这样就行了,物业要告肯定也是告我,到时候我会通过法律途径和你们说话的”
  上述就是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特咨询律师我们该如何是好?律师:您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忠华(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7-0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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