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问几个问题,请各位律师为我解惑,谢谢!
我问几个问题,请各位律师为我解惑,谢谢! 我于2013年2月3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建造的位于XX县XX镇XXXX开发商的一套面积为138.81平方米的商品房,交房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之前。协议生效后,我如约向被告支付总房款349801元。但是,直到在2014年12月9日被告才通过售楼部通知原告接房,2014年12月13日我到被告售楼部接房,由于被告违约金未支付,我未接房钥匙。2015年2月3日上午到XXXX开发商三楼办公室谈违约金,由于被告只愿付给原告20000元违约金,原告未接受。按双方在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小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0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规定,计算出被告应向原告支付70659元整(2013年11月01日-2014年12月9日共计404天)。
2015年7月7日XXXX开发商律师电话通知我协商处理上述官司,答应付给我20000多人民币,并说他们已申请XX鉴定公司鉴定,并说按”《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他们只愿按鉴定结果按当地租金来支付我违约金,还说我去打官司,最多给我2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我在他们的证据中发现XXXX开发商关于延期交房的报告,并得到国有资产办公室同意,并交房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31日,这个文件以前我一直没看见过。
那律师又说:而且开庭时间一直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即使打赢了官司,XXXX开发商不会付钱,而且一直拖,并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再打官司,一直和我拖,就是不付钱。
房子我一直没接房,就怕意外,但是我不接房,我一直没有地方住,现在住单位的破房子。
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
1、如果我坚持打官司会赢吗?
2、如果强制执行会有什么结果?
3、如果我答应了那律师的协商,会不会吃亏?
4、如果我请律师打官司,会不会很快有打赢并获得支付违约金给我的结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luo2……(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5-07-07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