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房产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你好,本人4月份在松江由中介公司介绍准备购入一套房产,属于一手更名房性质,卖方声称拥有定金合同,可以与开发商操作销售此房产,于是三方签订居间协议,并支付两万定金.至5月份,卖方告知我需追加定金两万,并告诉我,已经以我妻子的名义已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并出示收据,但收据是以他朋友的名字和我妻子的名字开立的,并未注明用途,对方解释后续内部操作需要,因为有中介担保,所以我又追加了两万定金,共4万定金。至6月份,经朋友提醒,觉得事有蹊跷,我要求他出示与开发商签订的定金合同,并解释之前的定金合同是如何作废的,对方声称之前的定金合同只是内部人士操作,之后的定金合同还未签订,即使只留有收据,完全可以内部处理.我觉得对方是故意欺诈,并准备终止合同,我想咨询的是,这份居间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提前终止的话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卖家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么?中介公司是不是应该负连带责任。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ox198……(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5-07-07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