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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问题
房租问题 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上面签半年2400 我付了一年的房租4800,外加1000块的押金。合同上面有一条注明是这么写的:乙方若不续租或中途决定停租甲方套房,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停止租凭,否则,应多缴一个月的房租。若乙方中途决定停租,原交租期押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甲方的补偿。现在我住了5个月15天,向房东退房,请问下我这样是算第一条违约还是第二条违约,像我现在这样的情况房东是不是可以不给退押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bU8879(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1-04-0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