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伤害还是勒索
伤害还是勒索 前日傍晚逛徐家汇数码广场二期2楼(CANON店铺266),看中款佳能相机,与店员议价,店员说话语气不好,我和男友转身走了,店员开始骂人,我们回身开始理论,店员不断挑衅,后气极采取了过激的行为,打了他两下,店员当即躺下装死,店长默契的报警。
110来了,店员爬起来,警察劝我遇到流氓就认倒霉吧,一个劲劝私了,店员要3000块,我开始坚决不同意,在警察两边讲价,同时我以为不管有伤没伤医药费全得我们支付,只好认倒霉,给了500元,并且警察和商场保安说商场会对该店员予以处理。
当天晚了,第2天去店里投诉,商场只要求赔礼道歉和警告,没有经济处罚。那以这种行为,不是造成被骂被侵权走开,就是对骂或者扭打,都不是正常行为。该店员还从中轻易的获取了经济利益。我想问,
1、这是不是一种蓄意的挑衅,激怒客户,进而实施敲诈勒索。可否定罪?
2、中国的法医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装病就验成有病。
3、店员先犯错,造成后果,是否应该自己承担责任,特别是医药费和后续的费用。
4、如果起诉其勒索,打赢的胜算几成?诉讼费能由该无赖承担么。
(如果擅长此类纠纷有把握的律师请与我联系)
Phoebe_2599@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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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jichen……()
提问时间:2011-04-06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