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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凭纠纷

店铺租凭纠纷 我于7-1号租下一门面,租用时明确表明是做餐饮用途,房主同意后我们才签天合同,7-3号那天我们装修店铺,到晚上就被叫停了,说有人投诉,街道办不给做饮食。处理3天后就是7-6号给我们答复是这样说的:可以做但是管理处要求加900租金。我说加租后是不是就能保证可以顺利做下去,他说不能保证,那不能保证我就说那退了·他又说责任不在他,不能退,你可以转租!我要怎么办?合同没写明做餐饮也没写不给做餐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萱萱麻麻20……(广东)
提问时间:2015-07-07 00: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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