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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是娄底三一重工液压件有限公司的一名实习生。
在三月十五号下午三点左右工作时,因为我师傅的操作失误,开航车在行驶的过程中行车架撞到我的左手,导致我左手中指骨折。
事发之后再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因为是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我只在医院住了两天院,总共花费一千五百块左右,(不包括后续的营养费和复诊费)。
之后我向公司索要赔偿,公司却只给我报了一个意外保险,拒绝赔偿我其他损失。
请问像这种情况,到底应该如何赔偿,赔偿多少....可以通过那些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庆.(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4-0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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