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我户口在济宁,11年7月份在威海买房
婚前取得的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