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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份我被雷某带人殴打,事后派出所将人抓到要拘留,对方想私了(但是已经立案了)
去年6月份我被雷某带人殴打,事后派出所将人抓到要拘留,对方想私了(但是已经立案了) 去年6月份我被雷某带人殴打,事后派出所将人抓到要拘留,对方想私了(但是已经立案了),经警方协调,对方赔偿我30000,对方也同意了,可是到今年5月份对方才赔款12000,因为立案了派出所想结案就讲对方和我交到派出所,负责我这起案件的民警让雷某开了张10000的支票(但是出票日期是6月27号)另带3000快,然后立了一张协议,协议上说之前付了12000,与2015年5月份前付13000,与10月前付5000,如不按时履行派出所追究其责任,当时我想派出所民警担保,就签字了,而且当时我还问了这个字一签就相当于结案了,民警说没事。一直到今天那张支票还有一天就到期了,可对方账号余额不足去不了现,打电话给民警,民警说对方没钱,他也正在催。对方是不是在拖延时间,我也怕对方拖延时间,等协议时间到了就不了了之了,我该怎么办,如果到时还是不赔偿,我还能进行公诉吗。时间拖的太久了,我只想把剩余的赔款拿到,这样的话我该怎样起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5-07-06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