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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违规房产买卖

违规房产买卖 律师:你好!我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特想买一套住房,看到房产信息,于是在2010年2月到开发商上海弘晔房地产公司(恒盛地产全资子公司)买了VIP卡、交了预订款10万元;并于10月16日签订合同,交了50万定金。事后通过电视、报刊曝光,发现经上海市房管局初步查证,由恒盛地产(00845)投资的「恒盛湖畔豪庭」,该项目于2010年9月21日获得了奉贤区房管局核发的两张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许可预售面积共计10.5万平方米,940套。但是,该期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商上海弘晔房地产公司(恒盛地产全资子公司)就违规发放VIP卡、收取预订款;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先后于9月21日、10月16日分两次开盘,未按规定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对外预售,并违规在网下签订定金合同。于是我想等待事情新的发展,再交款,可始终没有正常渠道的信息,只接到销售人员要我交款的两次电话,而就在今年2011年4月5日收到开发商上海弘晔房地产公司授权的法律事务所来函,说我由于没有交清房款,所以违约,要取消买卖合同,要我在接到通知的七日内赔偿1%的违约金,请问律师,这种做法对不对,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奉丰(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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