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旧城改造的拆迁感到不满,很多老百姓想信访,政府部门对信访有哪些规定呢?
您好,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根据信访条例中的规定,国家机关对受理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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