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我这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我这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我和我老婆在结婚前以我老婆的名义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118平方,因为国家规定单身必须在郑州居住3年且月收入在一定范围才可以买,所以房子是以我老婆自己的名义买的,定下来后交了30000元的定金,其中2万事从我们两个合办的公司拿的,这个公司是我和她确认交往后合开的,也就是投了1万块钱,我出钱买了台电脑,钱是我老婆的,公司很小也没注册,3年后和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合同我们还未登记结婚),我老婆出了5万块钱,加上之前的定金,一共是8万元,房子是合同签订后2年才交的房,交房后因为我们两个性格不合,产生很多矛盾,她就要要回她的钱,她说那钱是她父母的,因为工作中也可能用到了她家的钱,我也记不清楚有多少,反正她说是一共用了8万,要我还她家的钱,还要多加1万的利息,我就还了她9万,婚后他在家带孩子,我自己一个人上班养家,从05年开始还要每个月还1200的房贷,装修房子和购买家具家电一共花了6万多块钱,装修的钱也是从公司出的,到现在为止房贷还了应该有5年,所以加上一起我们为这房子应该花去了18万左右,现在我们要离婚,这些我还应该分吗?怎么个分呢?房子买的时间是1700一平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现在应该在6000左右一平方(商品房的价格),如果我没有了房子,我儿子的抚养权会不会是我的,急求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xysm(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4-0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