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法人)私自开同样公司合法吗?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认为,若该股东只是开设同业竞争企业,但是否损害公司利益,这还需要进一步证实,如果与公司并非利益冲突,不涉及违法问题。上市公司有明文规定禁止同业竞争,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并不有此特别要求。
清退A股份,需要依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等,目前还不好判断。
公司清算,有其程序,您可研看《公司法》第十章规定。
A违法;其他股东可要求A将其从新公司获得的利益返还本公司。
如果股东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其他自然股东人有权要求转让A的股份。
除非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才算违法。。
1、A违法,其他股东可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能强制清退A有股权。可要求A退还所得利益或赔偿公司损失。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