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收据的问题
可以起诉开发商和A,要求确认该房子的所有权由你所有,然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你好
1、法院执行庭之所以让开发商出证明,应该是为了防止出现因开发商一房二卖,而执行了别人房子的错误。
2、现在房子已经保全,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和A,要求确认该房子的所有权由你所有,法院判决之后,你根据该判决,就可以将房子落在你的名下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A之间存在借贷关系,A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如果A不能还款,您可以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由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执行;
再次,收据上虽然盖了开发商的章子,但是不能证明该房屋系A所有,只有证明该房屋系A享有所有权,才可以实现该房屋的保全。
最后,建议您收集开发商将房屋给予A的证据,然后提交给法院,或者查找A的其他财产进行保全。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5-07-05 18:47
本案中,您可以将开发商作为本案第三人,这样可以把开发商拉进来让其说明与A之间的关系。
收据只是合同,并不能代房产证,房屋要登记在A名下才表明房屋的所有权人是A。
收据已经改在你的名下,在将来房产证能办理,你可要求开发商将房产办理到你名下。
1、收据注明了房子地址和金额,但是不能证明是买卖还是抵债,那法院是不能执行的;2、如果可以证明是抵债房产,那房产属于A法院无需开发商处什么证明的;3、可能是法院没有事找啥事,要点人情而已。
可以执行房子,开发商提出执行异议。不提应当可以执行
您好!
1、从法律关系上看,A与开发商有债务关系,所以开发商用一套房子低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A因此而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房子属于不动产,如未登记则可能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就可能发生,开发商虽然给了A,但也可以卖给别人的情况,大概就是你现在遇到的开发商想卖这套房子的事。
A将房子抵押给你,如果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协议则抵押关系不成立,应当按一般的债务偿还,即不按抵押程序处理,而按普通的执行A的财产的程序处理,如果能证明这套房子是A的财产,那么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拍卖。另外,如果A愿意将房子抵债给你,你同意接受,也符合法律关于债务抵销的规定,是可以的。
2、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开发商将房子所有权给了A,大概法院要求开发商出证明也是基于这个考虑。
根据你所说,有收据(上面有房子地址和金额),但如何从收据上证明开发商“转移房子所有权”的事实?仅有开发商的章显然证明力太弱,即使后来变更成你的名字又盖公章,也不能证明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给A还是你还是其它的抵押关系或者其它关系。
3、建议:1)可以要求A协调开发商出具一份证明或者其它范本,以证明开发商用房子的所有权抵债给A的事实;2)可以选择A的其它财产(车辆、房产、存款等)申请法院执行;3)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在原收据上签字确认“用于抵债给A”,或者直接要求A和开发商在原收据上都签字确认“将房子抵债给你”。
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您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