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半年多点提出离婚,男方因女方什么事都不给自己说,在家什么事都不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必退彩礼
对于共同财产及其他,应共同分割等,但要区别各情况另行考虑;
已登记彩礼一般不退的。
你好,这种情况彩礼一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不需返还,没有的,可要求返还,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你好,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一般彩礼钱是不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