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新商品房,由于临时电的原因不能交付使用。
属于对方违约,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开发商未交纳有关办电费用,导致供电出现问题而迟延交付住房,责任在开发商一方,不能免责。
不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
首先说,开发商已经违约了。他们应该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免收物业费和水电1550元,其实就是开发商在承诺给你们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数额上太少了。
最后,临时电改正式电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中有”不可抗力“这样的条款,你自己翻翻就知道了。
你只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即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