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饿权益?
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饿权益? 4月3号中午1点左右,店里生意特别的忙,店里就我和一个雇员,我正在接客户,来了两个维族人女人,其中一个是孕妇穿红色衣服,假装买东西,询问价格,另一个穿黑色衣服。当时我门都很忙,就没有管她们,大约半个小时后它们离开。三点左右她们又进来,孕妇又假借买东西,掩护黑色女人偷我店里的东西,被我店雇员当场抓获。她们还不承认。正在偷的东西价值1520元。我知道她们前面来了一次了我就赶紧清点货物,发现少了价值2280元的东西。我怀疑也是她们所偷,我当即报警了。到了派出所她们被维族警察询问,没有单独询问,两个人是在一起的,我们是听不懂的。直到下午6点钟,警察告诉我们她们承认价值1520的东西是她们偷的,但是不承认价值2280的东西是她们所偷。警察给我说要放人,说孕妇承认是孕妇偷的东西。她们没有权利拘留孕妇。我当即表示不同意。报案时我就说了是孕妇打掩护,穿黑色衣服的女子偷的。警察又让我做了笔录,说有结果通知我,到现在也没有接到通知。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li……(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4-0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