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咸阳彩虹生产保卫部收取员工押金是否合法
咸阳彩虹生产保卫部收取员工押金是否合法 你好;王律师,我2008年9月25日通过咸阳秦都区安村人力资源中心到咸阳彩虹生产保卫部工作。他们2008年10月7日先收了200元的春秋装费,2008年11月初又收了200元的冬装费,今年4月又交了36元的会费。2009年5月份起让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还不给加班费,我就于2009年5月8日辞职了。今天办的辞职手续,可他们只退了我33元的工装费而且会费不退。我很生气。他们视劳动法为儿戏呀。你能帮我讨回公道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西门春雪(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09-06-18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