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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法律问题

法律问题 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请问:“正当理由”法律有具体规定吗?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uyang……(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4-04 21: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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