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重复交纳养老保险该怎么跨省转移?
重复交纳养老保险该怎么跨省转移? 我是1994年4月开始至2008年4月在江苏镇江(户口所在地)单位一直有给交纳养老保险,其中由于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我换到安徽芜湖工作,芜湖单位也给交纳了养老保险,这段时间就等于是重复交了两年多,后2008年5月我又到了合肥工作至今,现单位也给交纳了养老保险,我现在想把以前的养老全部转移到现在单位(以后一直在这落脚了),该怎么办理呢?能不能把两个地方的养老都转过来呢?还有重复的部分会怎样呢?谢谢专业人士的指导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迷路的小孩(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09-06-18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