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承包期为3年,期到村要收回建路
土地承包期为3年,期到村要收回建路 我家承包村8亩虾池养殖,自1992年承包开建,承包期为10年,期满后村要求承包期为3年,一次性付清钱款,并没有按照199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延长承包期30年!今年又到期,村政府要回收建环城路,路面占我家池塘3亩地,村政府要求虾池承包者今年不能放养,并且没有任何赔偿,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去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紫夜(广东-潮州)
提问时间:2011-04-04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