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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方拌嘴,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方,造成我方两个轻微伤,共花了医药费三万多

请问两方拌嘴,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方,造成我方两个轻微伤,共花了医药费三万多 请问两方拌嘴,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方,造成我方两个轻微伤,共花了医药费三万多,对方也说有头疼,去医院花了四千块。现在要他们赔偿,对方提出责任划分,他提的有道理吗?吗要是,要怎么分?我方如果按法律赔偿计算,鉴定结果算的话要对方陪至少是七万多,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7-04 01: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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