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法院提起房产代理纠纷诉讼,法院立案收理后,交主审法官,法官在没下传票前就直接通知被告,口头上说是
如果是简易程序是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通知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