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跟前夫离婚了,女儿监护权在前夫。现在女儿爷爷想把他名下的房子给我和女儿
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爷爷名下的房产有可能是爷爷与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单方处置可能存在法律上的不妥,而且,就算目前这房子公证给你和你女儿,但不排除以后爷爷另行进行公证处分该财产的可能。
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公证赠与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