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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孩子8岁时离婚,对方在广州外企工作,不知道收入,法院判每月300元

我在孩子8岁时离婚,对方在广州外企工作,不知道收入,法院判每月300元 我在孩子8岁时离婚,对方在广州外企工作,不知道收入,法院判每月300元,孩子已19岁了,从来不打电话,也不来看望,现在要读大学了,对方以小孩满18岁了为由,拒绝再付任何费用,我一个人供大学有些困难,能要求对方抚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5-07-02 21: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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