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分割
遗产分割 我父母有三套房子,其中两套是夫妻共有一起买的,房产证是我爸爸和妈妈共有的,剩下一套是奶奶将来去世后分给四兄弟的,而奶奶的四个女儿是没有继承权,但是,我爸爸比我奶奶去世早,后来奶奶继而去世了,因为爸爸比奶奶去世早,所以爸爸的遗产由妻子、女儿我和他妈妈继承,后来奶奶也去世了,我爸爸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奶奶继承了我爸爸遗产以后去世,爸爸的兄弟姐妹就有权分割我们的房子(属于爸爸的那部分),加上我爸爸一共八兄弟姐妹,其中六兄妹说放弃,但是有一个不肯放弃,去公证处咨询过,三间房子加起来他可以分得五个平方,资金补偿他不肯,一定要分割平方面积给他,那么我可以把三间房子的平方数共五个方只分割在同一间屋上吗(奶奶留下的屋子),不想每个房子都分一点平方给他,这样很零碎,如果他不肯分割在同一间屋,一定要分三间,那么打官司,法官会酌情考虑居住方便的问题,判决只分在同一间房屋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区小姐(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7-02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