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将现金交给亲属异地贷款买房,10年后亲属不认账怎么处理。
将现金交给亲属异地贷款买房,10年后亲属不认账怎么处理。 10年前为了给父母养老,在亲生妹妹的居住地葫芦岛兴城贷款买房给父母居住,将现金交给妹夫代替自己贷款买房,所以房子的产权人是妹夫,但是10年贷款全部由母亲的养老金偿还。10年后从省外回来,因为妹妹经常虐待父母,想把父母接回身边自己伺候,父亲想卖掉房子会老家儿子身边居住,但是妹夫赖账说当初是自己贷款买房的,不承认首付现金是妻子的哥哥给的,而且他是当地比较有名望的官员,经常加以恐吓。情况更严重的是母亲老年痴呆,不能生活自理,无法立遗嘱。
请问,当初交给妹夫的首付现金能够被澄清吗?母亲老年痴呆不能立遗嘱怎么办?对于妹妹对父母的虐待是否算是犯罪?妹夫的横行霸道行为是否能够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怪咖下凡(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5-07-02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