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给付残疾补偿金后还要给付精神补偿金吗

给付残疾补偿金后还要给付精神补偿金吗 我于2009年9月份骑摩托车将一中学生撞倒,致使其眼睛十级残疾(我县法医鉴定),双方和解没有成功,对方要求我赔偿其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鉴定费10221元、交通费1351元,伙食补助费2000元,护理人员误工费1460元,残疾补偿金10413元,另精神赔偿金5万元。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tM665(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1-04-02 18: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