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把人打伤的案件,作为受害方,双方私了,签订协议,获得赔偿。请问事情是不是就这样简单的结束了?谢谢
如果双方签订赔偿和解协议,那就民事赔偿这块,受害方是不能再主张权利了,但如果还涉及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那该追究的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除非公安机关不立案追查。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那有可能就结束了。
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重伤害,你们已经解决问题了。轻伤害案件(包括轻伤害)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调解结案的。所以你的案件已经解决了,放心好了,即便对方反悔也没有用,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的。
如果双方签订赔偿和解协议,那就民事赔偿这块,受害方是不能再主张权利了,但如果还涉及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那该追究的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除非公安机关不立案追查。
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重伤害,你们已经解决问题了
是否经派出所处理调解?如果是你们自己私下协商的,就看对方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的结果,是的话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种私了就不受法律保护。
民事赔偿协议有效。
如果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也没有人举报,民事赔偿协议签订并履行后不存在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