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析产纠纷问题
关于析产纠纷问题 我与某某已离婚,离婚协议自建楼除第二层归前夫所有,其余归我。在2005年前夫已将第二层房屋售卖。因雨城区有拆迁安置政策,本人前夫因户口在我户口名下,未迁出。本人作为院落全部被拆迁安置人代表与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将前夫名额放入此次拆迁安置当中。现本人已将全部拆迁补偿款领走,安置房的坐落尚未确定。现前夫提出想要35平方的面积迁出,独立成户,如法院判决是否会判决给前夫这35平方的面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izzz(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5-07-02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