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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决效力问题

关于判决效力问题 原告一审的时候有两个诉讼请求,一是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分割共同财产,一审判决后五天,原告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的诉讼请求就仅和共同财产有关。   请问一审判决中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如何,是因为二审的诉讼请求里没有它而生效呢,还是因为在十五天内上诉而无效呢?  如果可以的话,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KX1994(重庆)
提问时间:2011-04-0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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