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是否具有这样的权利?我是否被侵权?
派出所是否具有这样的权利?我是否被侵权? 事情过程:昨天下午,我在某开放式小区空地上公共走道上蹭WIFI(因为之前住过这里,有WIFI密码),突然过来两民警,说看看我身份证,我给了,然后他们说带我回警局核实下身份,我配合了,中途在车上我问了才知道原因,说是有人报案说我可疑还是怎么的,具体我也不知道,他们没说,到了派出所,其中一警员就拿我身份证在电脑查证,中途还问我一些私人问题,我是外地人,过来旅游,没进过警局,比较紧张,也就全都配合交待了,本以为很快就没事了,之后竟然把我带到一个类似取证的房间,跟电视里一样,我比较紧张,全都配合了,中间有质疑,他们也都没有解释,给我录了双手指纹,净身高,体重,竟然还抽血!我想咨询下,请问辖区派出所在仅仅接到报案,而也确实查证过身份无疑之后就对公民采取这样的措施吗?他们是否有这样的权利?毕竟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请懂法的朋友解释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unao……(重庆-大足)
提问时间:2015-07-01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