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房屋加上公摊面积是109平米,装修住了一年多了,现在售楼处的人(也就是当初购买房屋
您好,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定。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您的购房面积,超出3%部分应该是3.27平米,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超出部分都有你补交费用,你只用补交3.27平米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