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 律师您好:
在2010年12月25日,我在单位上班时左手被机器弄伤(伤情是左手中指指骨末段骨折,指甲缺失)。在今年3月时,我们单位给我做了工伤鉴定,但是当我提出要求做一个伤残鉴定时,单位领导跟我说这个算不了伤残。如果你一定要做可以,不过先要给他们补2个月的假条原因是我这个只是轻微的挤压伤按照规定只能休息一个月。现在是单位扣着我的工伤证不给,伤残鉴定不给我做。我听他们的意思如果我不给他们补2个月的假条还要给他们退回开给我的工资补偿他们的经济损失。
我只是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知道只是因为我要求做伤残鉴定是很过份的话我就不会提出要求了,我现在只是想知道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ai……(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1-04-02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