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与公诉的问题
不论轻伤还是重伤都属于故意伤害罪应当公诉,只有在公诉机关不公诉的轻伤害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现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管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他这么说没有法律依据。轻伤以上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中轻微的刑事案件指侮辱,诽谤,虐待等刑事案件。
说法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