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和别的小朋友抢秋千导致小朋友胳膊轻微骨折,现在这个小朋友家要求幼儿园赔偿营养费
与庭审效果及举证技巧有关,很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你好,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对方家长也要承担的
这个看分析当时,的情形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