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法院能强制执行合同中的赔偿损失吗?
法院能强制执行合同中的赔偿损失吗? 我是门面房房东,第一承租户对门面房进行了装修,第一次合同到期后,承租户要求降价,若不降则要装修费,合同约定房东不承担装修费,但这个承租户是无业游民,不降价就不退房,也不给房租,我只好降价,合同到期后,承租房与我的朋友发生争执,承租户打了我朋友,我朋友报警,派出所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写了房屋合同的问题:承租户退出房屋,装修费与下家谈,后打架双方签字认可,派出所要求我做为见证人签名。刚开始房子出租前我都叫上一承租户与下一承租户谈装修费,谈不妥,别人就不要,有的承租户说他不愿与上一承租户发生关系要我谈好后再租,上一承租户要我费转让信息,我不同意,后只好在网上登,别人找上一承租户谈他不谈,上一承租户威协我说装修费不给你永远别要租出去,他每天来要,看谁敢来租此门面,现已影响我半年未租出去,无赖我只好给了装修费,现我已将门面租出,我想再去法院告上一承租户,1、影响我半年未租出去,2、根据合同他属违约需付违约金3、装修费应退给我,不知能打赢否,若被告是无业游民,法院能强制执行合同中的赔偿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hj123(湖北)
提问时间:2011-04-01 16:05